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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准备推行四项措施,旨在提升电梯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19/09/03点击量: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本市住宅电梯选型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征求意见稿,上海市拟从明确设计选型要求、加强电梯采购管理、加强监督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四个方面,加强本市电梯选型采购管理,全面提升本市新增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在电梯设计选型要求方面,该市新建住宅的电梯设计选型应满足《上海市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要求》(T/SETA0001-2019)的相关要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满足《上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T/SETA0002-2019) 的相关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符合强制性标准及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新建小区的电梯宜采用有机房电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根据需要采用无机房电梯。
 
       在电梯采购管理方面,各建设单位采购住宅电梯应树立全生命周期安全最大化和成本最优化的理念,确保该市新增住宅电梯的配置选型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各建设单位应加强住宅电梯的采购管理,按照该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招标文件;鼓励采购延长维保服务期限和质量保证期的住宅电梯。
 
       在监督管理方面,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要加强对住宅电梯施工设计文件的审查,对不满足该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查通过;各电梯监督检验机构应根据该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加装电梯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修订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实施细则,严把监督检验质量关;各建设单位应在住宅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后,组织住宅小区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在职责分工方面,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指导、督促有关组织和机构进行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完善,组织和指导相关技术机构开展质量抽查等工作。上海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对电梯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要负责督促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住宅电梯设计和配置。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主要负责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在电梯选型采购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配置电梯;指导各区房管部门在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中推行本市电梯配置选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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